
为规范全市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为,依法实施行政许可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提高行政许可效率。近日酒泉市交通运输局修订《酒泉市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管理制度(修订稿)》(以下简称《制度》),以制度创新推动审批服务提质增效,为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保障。
《制度》以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便民、高效、规范”为核心原则,聚焦道路运输、大件运输、涉路施工许可等重点领域,全面深化“一窗办、一网办、简化办、马上办”改革。明确实行“窗口受理、集中办理、规范高效”和“谁审批、谁负责、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分级负责制,严格落实首问负责、限时办结、一次性告知等制度,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。
在审批流程优化上,《制度》厘清市、县两级职责边界,推行“县(市、区)预审+市级审批”模式。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局负责申请材料预审和现场核查,市级窗口聚焦形式审查,对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事项,3个工作日内即可下达许可决定。针对复杂事项、失信主体申请等特殊情况,建立集体研究机制,现场勘验时间单独核算,确保审批质量与效率平衡。
在服务创新上,《制度》强化便民举措供给,推行“无证明城市”建设,拓展“延时、预约、上门”服务及“跨省通办”“酒嘉跨市通办”,为重点项目开辟“绿色通道”。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,实现申领、查询、核验、共享全流程数字化,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让群众“零跑腿”办成事。同时通过政务服务网、窗口公示栏等渠道,公开事项清单、办理流程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提供申请书示范文本,保障申请人知情权。
在监督管理上,《制度》构建“事前规范、事中监管、事后追责”全链条机制。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举报投诉受理机制,加强信用监管,违法违规行为将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。针对涉路施工许可,明确分级分类监管,施工关键节点由市级部门联合监管,完工后严格验收,确保许可事项落地见效。同时将审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,对履职不力、违规审批等行为严肃查处。
近年来,酒泉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成效显著,通过创新“审前服务工作联络群”等机制,业务受理和审批平均时长压缩了30%,服务满意率稳定在99%以上。此次《制度》的修订,将进一步固化改革成果,规范审批行为,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优质、高效、便捷的政务服务,持续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。
终 审:赵生福
初 审:师立波
编 辑:唐军
供 稿:局政策法规科(行政审批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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